我们常说的“洛杉矶”通常有三个地理概念:1、大洛杉矶地区,包括 洛杉矶县、奥兰治县、河滨县等5个郡131个城市,人口952万,是全美最大的城市群;2、洛杉矶县,由88个城市组成;3、洛杉矶市,美国第二大城市,人口396万。嗯,老实说,华人在国外通常都会集聚于一个区域内,长而久之,也便形成了所谓的“唐人街”。这估计是民族的凝聚力,以及与外族文化的差异无法相溶的客观结果。所以你说你刚开始不想呆在华人多的地方,我认为当你在LA呆久了,很快将会改变你这样的“初衷”。如果是去美国学习的话,而且非要在纽约与洛杉矶之间选择,我建议你去纽约!你所听说的很脏很乱,那绝不是事实!估计说的是纽约的垃圾站。呵。
最繁华的当然是LA的DOWNTOWN了,但那里的物价挺贵的,停车不方便,动不动停车都要交钱,华人不太多,容易被鬼佬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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