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警车拖人事件”肇事干警被刑拘2008年07月15日 11:28 来源:新华网 张先国[发表评论]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稿]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干警严某酒后驾驶警车途经一交通事故现场,将一受伤者挂拖约1000米,致人当场死亡。记者14日获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已派出督察组赶赴潜江市,目前肇事干警严某已被刑拘。
7月13日19时50分,湖北省潜江市城区干道章华南路章华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出租车与电动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骑电动车的潜江市电信局退休职工杨某重伤,同车杨某之妻沈某被摔后坐地哭泣。此时,潜江市检察院干警严某驾驶该院警车途经事故现场,将沈某挂拖约1000米,致沈某当场死亡。
经交警部门初步查明,严某系酒后驾车。目前,警方已对严某立案侦查,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事件回放:
潜江老人被警车拖行千米致死
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舒均)13日晚7时50分许,潜江市城区突发一起恶通事故:一对老年夫妇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后,躺在地上等待救援。没料到,一辆警车疾驰而来,将妻子拖行1000多米后,致其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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